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苏省委员会
关于转发团中央学校部《关于开展“情暖学子——
共青团新春关爱行动”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团市委、省部属高校团委:
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学校部关于开展“情暖学子——共青团新春关爱行动”通知精神,经团省委书记室同意,团省委学校部决定按照团中央的部署,并且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,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“情暖学子——共青团新春关爱行动”。现将团中央学校部《关于开展“情暖学子——共青团新春关爱行动”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各团市委、省部属高校团委按照通知精神,开展各项关爱行动,同时做好以下相关工作:
1.明确工作责任人。寒假留校大学生慰问工作,是共青团学校战线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,各地、各高校要克服人手紧、时间急、任务重的困难,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。高校团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。每所高校于1月25日下班前上报一名项目负责人。要确保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期间联络畅通。
2.上报工作方案。各地、各高校团委于1月28日(周四)15:00之前将工作方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团省委学校部,方案中应当包括学校留校学生数量,留校学生中贫困生数量,“共青团爱心包”发放人员、时间等具体情况。
省部属高校团委请于1月25前下班前将留校学生和贫困学生数(已经放假的)、留校学生和贫困学生估约数(还没有放假的,根据上学年情况估计)与项目负责人一并上报团省委学校部。
3.提供简报素材。团省委学校部将从筹备到慰问这段时间编制相关简报,介绍各地、各高校工作经验与成效。各地、各高校开展工作的具体情况以信息的形式及时上报,各高校上报信息的份数原则上不少于一份。
4.集中开展行动。根据团中央相关要求,建议各地、各高校于2月6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,营造我省关爱行动的良好氛围。团市委负责组织好下属高校的慰问关爱活动。
联系人:徐龙 冯皓月 武友楠
联系电话:025-83393586
电子邮箱:83393586@163.com
附件:关于开展“情暖学子——共青团新春关爱行动”的通知
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
2010年1月21日